一、禁止近亲结婚,降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
二、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等婚前保健服务。
三、提倡适龄生育,避免高龄妊娠。
四、倡导计划怀孕,减少意外妊娠。
五、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备孕。
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七、计划怀孕的夫妇应当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八、有遗传病家族史或不良孕产史的夫妇应当到医疗机构接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九、积极治疗自身疾病,维持良好孕育条件。
十、孕期谨慎用药,必要时应当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
十一、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的夫妇双方应当接受地贫查。
十二、及时建档立卡。
十三、定期接受产前检查。
十四、孕期合理膳食、均衡营养,保持体重适度增长。
十五、首次产前检查时应当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
十六、孕中期应当接受超声产前筛查,及时发现严重胎儿结构畸形。
十七、孕期应当接受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
十八、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及时接受相关疾病筛查。
十九、0-6 岁儿童应当定期接受儿童保健服务。
二十、出生缺陷患儿应当及时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